越南MIC于2023年11月27日发布了修订和补充通信产品管控内容的通告草案。该草案内容预计于2024年4月1日生效,并取代当前生效法规Circular 04/2023/TT-BTTTT和今年9月发布的关于暂缓极限条件下测试和中止5G NR等部分技术标准执行的通告Circular 10/2023/TT-BTTTT。
草案内容包含:
1.修订QCVN在5G基站设备中的应用规则,不同技术的5G基站适用于不同的QCVN标准。
2.适用于无线电设备的QCVN法规的修订:
1)2G/ 3G/ 4G/ 5G 基站和中继器产品继续暂缓极限测试。
2)低功耗广域网(LPWAN)无线电设备不适用于TRS和TRP测试要求。
3)数字微波设备不适用于QCVN 53:2017/BTTTT标准的天线要求和极限测试。
4)海事专用设备适用RF标准将统一改成QCVN 47:2015/BTTTT。
5)用于交通运输的76~77 GHz雷达设备将不再要求QCVN 124:2021/BTTTT标准。
6)无线充电装置将不再要求QCVN 55:2011/BTTT标准。
3.发布4个QCVN标准版本,新标准版本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取代旧标准版本:
1)QCVN 55:2023/BTTTT取代QCVN 55:2021/BTTTT
2)QCVN 110:2023/BTTTT取代QCVN 110:2017/BTTTT
3)QCVN 111:2023/BTTTT取代QCVN 111:2017/BTTTT
4)QCVN 117:2023/BTTTT取代QCVN 117:2020/BTTTT
4.其他补充规定:
1)5G 移动电话设备要求同时支持SA和NSA两种模式,确保能在QCVN 127:2021/BTTTT和QCVN 129:2021/BTTTT标准要求的所有频段(含N77, N78)上工作。
2)对于QCVN 128:2021/BTTTT标准中,第2.4条提及的5G基站性能要求不适用; 该技术要求不适用于极限测试。
3)对电视机的测试标准 QCVN 63:2020/BTTTT,MIC重新允许进口商/制造商使用基于内置高频头的测试报告来对所有使用该高频头的电视型号进行符合性声明。